编者按:又近年尾,农民工工资问题又开始牵动各级政府领导的心。拖欠农民工工资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重点关注问题,国务院为此还成立了副总理担任组长的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和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近日,本网收到河南平禹新明煤业公司农民工的来函,这是一家国有控股的煤矿,拖欠农民工工资竟达7年之久,真是令人震惊!现原文发出农民工的反映,希望引起河南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视。

河南平禹新明煤业:拖欠300工人的辛苦钱何时给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们是河南平禹新明煤业有限公司采煤工人,我们来自于四川、河南等地的农民工,其中大部分工人是从2015年开始跟着包工头谭治国来到平禹,从事煤矿开采。谭老板为人实在,多年来他都没有拖欠我们的工资。
但从去年以来,新明煤业就开始拖欠我们的工资,本来这几年由于整改等情况,导致我们工人开工时断时续,收入锐减。其中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井下达标整改;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二级质量标准化验收合格。2024年10-12月工资未发。而从今年3月开始至今的工资一直没有发放,我们多次讨要工资都没发。新明煤业于2023年12月才复工复产,截止目前就拖欠我们农民工工资约1100余万元,我们生活陷入困境,家庭经济困难,我们多次找谭老板讨要工资,才发现谭老板也是陷入了经济危机:新明煤业一直在拖欠他的款项,7年多来煤矿已经欠他高达几千余万元!我们多年来的工资都是他在垫付,目前他家已债台高筑,他已经无以为继了!
平禹新明煤业是平煤集团兼并的重组矿井,是一家国有控股的煤矿,怎么会拖欠这么多的工资呢?而我们一直都是以国企职工为荣,也一直认为国企可靠,不会坑害我们一线采煤工人的。事实上新明煤业多年来采煤后都是高价出售了的,2020年至2025年5年期间就生产原煤达几十万吨,据了解实际经营人销售那么多煤,怎么就不给我们工资呢?!新明煤业的这些销售款去哪儿了啊?!
目前,新明煤业单方面解除了和谭老板的协议,要求我们离开煤矿,但我们的工资得给我们才行啊!


为讨要我们的辛苦钱,我们在6月25日去找矿上要工资未果,在7月17日工人代表又去了许昌市,禹州市应急局领导做出了回复还是没有效果,9月8日又找矿领导讨要工资不成,9月10日到禹州市政府讨要工资,在煤矿领导的承诺下回到煤矿,在9月30日才发放了去年12月的工资。11月19日我们又到郑州市省信访办进行信访,新明煤业做出承诺在12月31日前发放工资,11月24日又有工人到省信访办讨要工资,禹州市领导接访劝回。但在11月28日仅仅发了一部分人一点儿工资,至今我们呆在煤矿还在焦急地等待煤矿给我们发放工资。


新明煤业七年期间共欠工人工资3300万元,给多少个家庭造成了困难和无法生存的境地,严重违反国家制定的不允许长期拖欠工人工资的政策、法规,是完全和国家维稳政策背道而驰的行为。谁在损坏党和国家的声誉?!平禹市政府不管,放任自流,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尊敬的领导啊,新明煤业作为国有控股企业,不仅仅是拖欠工人工资这么一件事啊!他们把我们一线工人不当人啊,2023年的王姓工人工伤,仅仅30多万元他们也不给,法院查封其800吨煤,但未能完成拍卖,这可能吗?是谁在左右新明煤业?!其实,新明煤业还存在瞒报安全事故等行为,希望领导到现场调查,我们一线采煤工人定会将新明煤业存在的诸多问题一一告知……

新明煤业违法经营,草菅人命,无视法规,瞒报多起矿难在当地已造成不良影响,但当地政府助纣为虐,不闻不问,以致养虎为患,任其无法无天,几经监督任其遮掩,用心何在?
新明煤业及安泰煤业乃国有企业,领导们食国之俸禄,与部分私企肮脏一气,互相勾结,如此损害党的形象、沾污政府尊严,试问平禹市委,民工保命工资究竟要拖欠到什么时候?
新明煤业是国有控股企业,更是不容国家公职人员公然违法拖欠农民工工资!我们真诚希望各级政府部门领导居官必正,为官必清,正本清源,惩恶扬善,依法依规查明真相,以正法典!真正为平禹市的农民工保驾护航,力推当地经济发展!
由于平禹新明煤业有限公司(安泰公司)和隆达公司长期拖欠我们的工资,使我们的利益严重受损,为讨还我们的血汗钱,我们只能联名集体上访求助领导及媒体,望领导和媒体帮我们伸张正义,我们一线采煤工人在此叩谢您们为民做主,愿您们身体健康。
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恳请、呼吁各级政府予以重视。所有劳工及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对新明煤业长期拖欠民工工资等违法经营行为将持续予以关注!
农民工代表签字:

【编后语】

2018年的春晚小品《装修》中,最后一句台词是“农民工的工资不能拖欠”。我国政府同时也制定了相应的政策。
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是国务院明确规定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规定:“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拖欠。”
拖欠农民工工资也有违法后果: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需依法清偿;恶意拖欠的将面临行政处罚、刑事追责等法律后果。
多年来国务院领导一直强调不允许拖欠农民工工资
原国务院李克强总理2019年12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强调“各级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当天会议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明确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要求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规定建设单位未满足施工所需资金安排的不得开工建设或颁发施工许可证,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对拒不支付拖欠工资的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21年原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决不允许拖欠农民工工资这笔辛苦钱。”
之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多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纳入政府考核体系。
看看李总理说过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金句吧:“伤害他就是伤害他全家”、“决不能让农民工背井离乡流汗再流泪”、“农民工在全社会处于弱势群体地位,打工收入是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
李总理也曾在工地喊话:"拖欠农民工工资是昧良心行为,必须根治!"
2025年1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汇报。会议指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事关民生的大事。要进一步加大对欠薪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严惩恶意欠薪,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要指导各级政府和央企国企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带头清理欠薪依法督促民营企业及时偿还欠薪。要发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作用,加强人社、金融等部门相关数据联通,提高欠薪治理效能。要拿出制度性、长效性的举措,从源头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11月,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体会议,胡春华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持续强化根治欠薪工作,完善长效机制。
年末岁尾是拖欠工资案件高发期。农民工兄弟的血汗钱能否得到保障?追回了多少欠薪?春节前还将采取哪些措施?

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11月初印发通知,自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春节前,在全国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通知明确,冬季行动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抓好隐患排查、矛盾化解、应急处置和标本兼治,全面纠治欠薪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各地区和相关部门要全面摸清本地区、本领域欠薪风险;主动公开举报投诉渠道,开展部门联合接访,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到接诉即办;结合具体案情分类施策,推动实质性化解欠薪问题;发挥政府国企项目工资支付示范带头作用,加力实施“连环清”,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深化落实保障工资支付制度;强化基层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抓好矛盾化解和困难帮扶。
2025年治理欠薪冬季行动开展了,河南省、许昌市、平禹市的相关部门是否在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扛起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加强部门协同,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呢?我们将进一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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